(一)招生范围及对象
1.面向湖南省、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5省(区)核工业系统的生产企业和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以下简称核工业企业)优秀青年和高中毕业生招生。
2.考生须具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且通过湖南、四川、陕西、甘肃及新疆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审核。
(二)报名时间
南华大学2018年部分核类普通本科单独招生考试报名时间,统一为2018年3月24日至4月3日。
(三)资格审查材料
1.南华大学2018年部分核类专业单招考生报名推荐、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
2.南华大学2018年部分核类专业单招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
3.由考生所在县(市区)招办出具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一份,需加盖公章。
4.由核工业企业推荐单位出具考生父亲或母亲的工作证明和身份证号(见附件5)。
5.考生与核工业企业职工(父亲或母亲)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若户口簿不能证实关系的,还须提供其他佐证材料。
6.核工业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对报名考生资格审查的程序、公示情况出具书面说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7.南华大学核类专业单独招生定向培养协议书(见附件6)。
以上材料请推荐部门统一寄送至南华大学招生办公室(材料接收截止日期4月3日,未按材料截止日期报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邮寄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8号;殷志0734-8282553。单位汇总电子报名材料发送工作邮箱zs@***.cn。
(四)报名资格审查
1.考生所在县(市区)招考部门证明材料,即证明考生已经通过所在省(区)2018年高考报名审核。
2.报名的考生须与核工业企业沟通,达成定向就业意向,方可报名填写南华大学2018年核类专业单招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
3.报名资格审查程序
(1)初审
由推荐考生报名的企业人事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初审合格的考生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同时公布报名企业单位纪委和南华大学纪委(0734-8281591)、南华大学招生办公室(0734-8282553)电话,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通过初审。
(2)复审
推荐考生报名的企业负责人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通过复审的考生由企业人事部门汇总复审合格的考生资格审查资料。请推荐单位严格按照材料接收截止日期寄送审查材料及发送电子版。
(3)公示
学校根据复审材料等,在4月7日通过南华大学招生网(http://zsw.***.cn)向社会公示复审合格的考生名单,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者取得南华大学2018年部分核类专业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资格。未经企业审核推荐,达成就业意向;复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考生,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四)报名办法
1.网上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4月8—10日,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登陆南华大学招生网(http://zsw.***.cn),点击核类专业招生考试报名系统,输入用户名、密码,认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的有关内容,确认同意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给予相应处理。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工作,超过规定报名时间期限系统将自动关闭。
2.网上填写报名信息
填写考生报名信息表(附件3),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信息表的相关内容请参照《南华大学2018年部分核类专业单独招生考试考生报名登记表》填写(选定)说明(附件4)。
3.确认信息
信息填写完成,请考生认真核查,再次确认信息,信息核对无误的,再提交报名信息。
(五)领取准考证
4月20日,考生到南华大学招生就业处一楼大厅现场报名缴费确认,并领取《南华大学2018年核类专业单独招生准考证》,具体报名事项安排将通过南华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发布。
2018年南华大学部分核类普通本科专业单独报名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