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复试小组须成立复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复试小组”),组长原则上由本组牵头单位的学科带头人担任,具体人员由相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指定。成员由本组各培养单位知名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各培养单位至少1名),设秘书(负责记录工作)1名。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本小组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复试具体形式的确定以及面试、笔试命题等工作。领导小组须对本组的终复试结果负责。 (2)复试小组成员由本组各培养单位所有指导教师组成,人数不少于5名,指导教师数量不够的学科由本学科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担任。
2018年南方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第一批复试工作安排复试小组组成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