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复试小组须成立复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原则上由本组牵头单位的学科带头人担任,具体人员由相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指定。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 名,成员由本组各培养单位知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指导教师数量不够的学科由本学科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担任。设秘书(负责记录工作)1 名。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本小组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复试具体形式的确定以及面试、笔试命题等工作。领导小组须对本组的终复试结果负责。
2018年南方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含在职博士)复试工作安排招生计划执行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