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本办法制订符合学院学科特点和实际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和录取原则,统一制订复试工作基本规范并组织实施。
2.制定本学院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管理平台二级用户权限下,发布本学院各学科专业(领域)的调剂缺额、向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汇总并统计调剂考生信息报研究生院。
3.组织复试考生报到,并严格审查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
4.组织遴选本单位各学科领域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分别成立若干个以研究生导师为主的面试小组,其中组长1人。
5.组织复试综合面试、外语水平测试,根据本学院学科专业(领域)特点和实际确定综合面试和外语水平测试的具体内容和详细方案,统一各面试小组的评分标准、细则和程序。
6、组织命制本学院学科专业(领域)综合面试试题,供面试考生抽选作答。
7、协调相关场地、设备、人员等工作。
8、对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9、复试结束后组织汇总本学院考生综合面试材料,按规定时间和格式报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