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户口迁移采取自愿原则,需将户口从外省迁入我校的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到原籍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持《户口迁移证》原件、入学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照片等材料到学校办理落户手续;本省迁移户口的新生带户口原件到学校办理落户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⑴.《户口迁移证》必须是公安部统一制发的防伪新迁移证,字迹清楚,涂改无效; ⑵.《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入学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且注明本人的身份证号码;
⑶.《户口迁移证》机打与手写不能混合,否则无效; ⑷.《户口迁移证》的籍贯、出生地必须注明省、市;
⑸.所持《户口迁移证》应有当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章印清楚,模糊无效;
2.户口落户地址
前湖校区新生:
落户地址:南昌大学、江西省南昌市学府大道999号或1299号
户籍管辖单位:南昌市公安局红谷滩分局红角洲派出所
东湖校区(医学院)新生:
落户地址:南昌大学医学院、江西省南昌市八一大道461号
户籍管辖单位: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董家窑派出所
3.公安户政部门不接收老生户口的落户申请,凡需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务必在入学报到时办理好户口迁移手续,并在开学后将《户口迁移证》交所在学院研究生辅导员,由辅导员统一上交校保卫处户籍科办理新生的落户。
4.软件学院、食品学院参照前湖校区新生落户。
2018年南昌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到关于新生户口迁移与落户事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