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招考
1、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③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A.已修完与报考专业相关的8门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须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成绩证明);
B.已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荣誉(排名前3);
C.已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以第一作者发表2篇及以上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且发表的期刊须在《宁波大学主要学术期刊和出版社目录》内。
A.已修完与报考专业相关的8门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须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成绩证明);
B.已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荣誉(排名前3);
C.已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以第一作者发表2篇及以上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且发表的期刊须在《宁波大学主要学术期刊和出版社目录》内。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考生,按军队有关规定办理。
2、报名手续
报名考试时间为每年12月;具体时间、地点、报名手续届时请关注宁波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主页“招生工作”中的相关通知:http://graduate.***.cn/zsgz/sy.htm,按相关通知说明进行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按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我校提交下列材料:
报名考试时间为每年12月;具体时间、地点、报名手续届时请关注宁波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主页“招生工作”中的相关通知:http://graduate.***.cn/zsgz/sy.htm,按相关通知说明进行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按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我校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完整的《宁波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系统打印);
(2)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从研究生院网站文档下载栏目进行下载,密封);
(3)各类考生需准备以下相关材料:
①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的需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复印件);
②应届硕士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和就读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并在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
③同等学力考生,按照报考条件提供以下之一:
A.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8门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成绩证明;
B.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及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C.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及2篇报考学科相关论文复印件;
A.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8门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成绩证明;
B.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及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C.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及2篇报考学科相关论文复印件;
(4)所有考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没有本科毕业证书的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5)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在职报考的考生(定向生)请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并同意学习证明材料(从研究生院网站文档下载栏目进行下载,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考试
2018年招生考试时间初定于2018年3月中下旬。(具体地点和日期以准考证为准)。
2018年招生考试时间初定于2018年3月中下旬。(具体地点和日期以准考证为准)。
2018年宁波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