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闽教职成〔2018〕18号文件公布的试点高职院校对应合作企业在职员工。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须为试点高职院校对应合作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在职员工,且截至2018年3月31日在合作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2、普通高级中学2018年应届毕业生;3、被2018年高职招考录取的考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已被2018年我省二元制招考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8年普通高招的录取。
2018年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二元制招考招生对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