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须进行体检复查,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或与所患疾病相关专科医院(另注:若该生学习和生活所在地因条件有限没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则必须在指定的当地二级甲等或与所患疾病相关专科医院以上)(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经本人申请,按规定程序批准,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并从通知之日起抓紧办理离校手续,离校治疗。拒不离校治疗的,取消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待遇,治疗费用自行负责。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的,必须在第二学年开学前,向所在学院书面申请入学,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学校复查合格,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报到及入学注意事项
1、旅途中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并保管好随身所带贵重物品及各种证件,谨防丢失。
2、新生入校3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新生应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4、所有费用由学校财务处统一收取,并开具福建省学校专用收费票据,学校不会委托其他部门或个人代收任何费用,请各位新生和家长注意资金安全。
七、联系方式
报到事宜咨询电话:0596-2591427、2591429;也可关注闽南师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微博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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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事宜咨询电话:0596-2529991、2597633(传真)
学费咨询电话:0596-2523027、2591411
住宿费咨询电话:0596--2559175
助学咨询电话: 0596-2525007
闽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2018年7月1日
2018年闽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新生入学报到入学复查及体检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