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确保博士研究生的录取质量,闽南文化研究院应加强领导和组织工作,录取工作应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省教育考试院、校研究生处将会同校纪委、监察处对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在录取工作中违反招生规定、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招生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本通知如与教育部或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新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政策为准。
2018年闽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招生纪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