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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闽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于5月25日前寄送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凭校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开具的调档函于6月5日前将人事档案调寄

2018年闽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办法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于5月25日前寄送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凭校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开具的调档函于6月5日前将人事档案调寄。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2 12:22:00 解决时间:2018-05-07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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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于5月25日前寄送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凭校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开具的调档函于6月5日前将人事档案调寄我校。

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或签定《定向就业研究生合同》而影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学校根据教育部录取检查结果、调档情况及合同签订情况向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05-07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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