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8年闽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录取原则

2018年闽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办法录取原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8 16:46:00 解决时间:2018-05-06 09:23

满意答案

一、录取原则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二)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三)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四)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05-06 09:23

类似问题答案

2018年闽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录取原则
一、录取原则(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二)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三)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四)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闽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复试原则
一、复试原则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维护考生利益。2.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原则,确保生源质量。(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闽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录取原则
一、录取原则(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二)录取人数不应超过本年度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招生指标,“闽南方言文化”、“闽南民间信仰”、“闽南文献与海疆文化”、“闽南家族社会与文化”四个方向原则上各招一位博士研究生。(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闽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原则
(一)录取原则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2.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闽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本办法由校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由校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2018年4月26日(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闽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招生纪律
五、招生纪律为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确保博士研究生的录取质量,闽南文化研究院应加强领导和组织工作,录取工作应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省教育考试院、校研究生处将会同校纪委、监察处对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在录取工作中违反招生规定、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招生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本通知如与教育部或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新政策有出入,(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闽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于5月25日前寄送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凭校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开具的调档函于6月5日前将人事档案调寄
(二)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于5月25日前寄送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凭校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开具的调档函于6月5日前将人事档案调寄我校。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或签定《定向就业研究生合同》而影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学校根据教育部录取检查结果、调档情况及合同签订情况向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闽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录取基本条件
二、录取基本条件(一)初试成绩符合学校确定的录取基本分数要求:外国语成绩不低于48分,业务课成绩不低于60分,总分(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等3门科目成绩之和)不低于205分。复试成绩不低于60分。(二)博士研究生进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不低于1:1.5。(三)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