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8年闽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录取基本条件

2018年闽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办法录取基本条件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8 08:46:00 解决时间:2018-05-06 09:23

满意答案

二、录取基本条件

(一)初试成绩符合学校确定的录取基本分数要求:外国语成绩不低于48分,业务课成绩不低于60分,总分(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等3门科目成绩之和)不低于205分。复试成绩不低于60分。

(二)博士研究生进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不低于1:1.5。

(三)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合格。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诚信表现等方面。学院可向考生所在单位商调其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也可在复试考查时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导师等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状况。政治思想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体检待2018年9月新生入学后统一安排。体检不合格者按国家和我校有关规定处理。

(五)专业规定的其他录取条件。

(六)同等学力考生须在复试时加试(笔试)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门加试科目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七)加强对应届硕士毕业生(尤其是两年制应届生)的考核,确认其能在2018年9月1日前获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八)由于全国各招生单位博士生招生考试时间不一致,个别考生可能存在同时报考多个招生单位的情况,学院应充分了解考生的动态,对已被外单位录取或自愿放弃录取的考生应及时排查、确认,避免浪费招生指标。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05-06 09:23

类似问题答案

2018年闽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录取基本条件
二、录取基本条件(一)初试成绩符合学校确定的录取基本分数要求:外国语成绩不低于48分,业务课成绩不低于60分,总分(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等3门科目成绩之和)不低于205分。复试成绩不低于60分。(二)博士研究生进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不低于1:1.5。(三)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闽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录取基本条件
二、录取基本条件经研究,我校今年博士研究生进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1:2。录取的初试成绩基本分数要求为:外国语成绩不低于60分,业务课成绩不低于60分,总分(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等3门科目成绩之和)不低于200分。录取的基本条件为:(一)初试成绩符合学校确定的录取基本分数要求。(二)复试成绩不低于60分。(三)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合格。(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闽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基本条件
(二)录取基本条件1.符合学校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分数要求(将于5月中旬确定、公布)。2.复试成绩不低于60分;同等学力考生的政治和两门加试科目成绩均不低于60分。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闽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本办法由校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由校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2018年4月26日(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闽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招生纪律
五、招生纪律为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确保博士研究生的录取质量,闽南文化研究院应加强领导和组织工作,录取工作应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省教育考试院、校研究生处将会同校纪委、监察处对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在录取工作中违反招生规定、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招生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本通知如与教育部或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新政策有出入,(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闽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于5月25日前寄送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凭校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开具的调档函于6月5日前将人事档案调寄
(二)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于5月25日前寄送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凭校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开具的调档函于6月5日前将人事档案调寄我校。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或签定《定向就业研究生合同》而影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学校根据教育部录取检查结果、调档情况及合同签订情况向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闽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录取原则
一、录取原则(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二)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三)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四)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闽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录取类别
四、录取类别(一)在确定录取名单的同时,应明确录取人员的“学习方式”与“就业方式”,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将人事关系、档案转入我校。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在录取前须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并按合同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二)拟录取为(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