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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闽南理工学院录取原则

2018年闽南理工学院招生章程录取原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9-26 13:17:00 解决时间:2018-11-25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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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普通文理本科录取办法,由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的出档规定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采用专业志愿清的调配原则。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学校将根据专业及分数排序,综合考虑考生相关科目成绩及特长等因素,择优录取考生。

第十二条艺、体类专业录取办法

美术类: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须达到艺术类本科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分、语文、综合、外语、数学的顺序确定考生位次进行排序。

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体育类: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须达到体育类本科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分、语文、综合、外语、数学的顺序确定考生位次进行排序。

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30%+考生体育成绩×7.5×70%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三条入学后学生原则上应在所录取专业学习,少数学生因特殊原因提出专业调整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批准后方可允许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第十四条闽南理工学院各专业收费标准如下:

1.测控技术与仪器、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0000元人民币。

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财务管理、资产评估、审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金融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程造价、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数字媒体技术、电子商务、物联网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阿拉伯语、商务英语、翻译、服装设计与工程、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1000元人民币。

3.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3000元人民币。

4.住宿费:1500-2200元/生·学年。

上述费用如有调整,按物价部门终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退费办法按闽价费〔2013〕41号文件执行。

第十五条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必须按规定时间按时到学校报到,并按《入学指南》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未能按时报到的,应事先以书面形式请假,未按规定请假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请假一般不超过两周。

第十六条我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现行的资助形式主要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七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由闽南理工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闽南理工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十八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5-83777777,83677777,86877777

监督电话:0595-88911680

传真:0595-88916333,88911791

学校网址:http://www.***.cn

E-mail:mnlgzsb@***

学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宝盖山风景区(362700)

第十九条闽南理工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以上章程由闽南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闽南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八年四月九日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11-25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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