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对普通考生采取“文化联合测试”、对文化基础测试免试考生采取“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对艺术类考生采取“文化联合测试”+“专业加试”、特长生采取“专业加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1.文化基础知识测试(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联合测试的命题、考试和评卷等组织工作。命题依据高中课程标准,各科成绩参照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以A、 、C、D四个等级呈现)。
2.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加试
学院对文化基础测试免试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能力考核(面试),对艺术类考生、特长生(艺术类、体育类)进行专业加试。其他考生无需参加综合素质能力考核(面试)。
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全省文化联合测试 除符合我院免试条件的考生外,其他所有考生必须参加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的文化联合测试。测试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文科生和理科生测试科目相同,各科成绩参照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以A、 、C、D四个等级呈现。 考试时间:3月19日(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未达到4C1合格要求的文理类和未达到D级不超过三门要求的美术类考生,可以先报名参加我院提前单独招生、相关科目补测、全省文化联测,通过补测达到要求后再参加我院提前单独招生录取。 考试时间:3月17日、18日(三)面试(含复试、专业面试,以下同) 1、面试对象:免全省文化联合测试的考生必须参加面试。 2、面试组织:由我院成立面试工作组,主要考核考生的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 3、面试方式:从面试题库中随机抽题回答,当场打分和评分。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回答问题分+素质展示分。面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其中回答问题分满分为120分,素质展示分满分为80分。按考生得分分为合格、不合格二个等级。其中:合格为120分及以上,不合格为119分及以下。 5、面试确认:需要面试的考生到我院进行面试确认,交纳相关费用,并参加面试。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作品。 6、面试地点:明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射阳县经济开发区东首。
(二)加分政策 1、获得省创新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省“三创”优秀学生称号、省技能大赛优秀奖以上奖项的考生,加20分计入总分。 2、自主就业的退役的考生可加5分计入总分;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含)以上表彰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加10分计入总分。 3、烈士子女,加10分计入总分。 4、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计入总分 5、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计入总分。 6、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艺术及表演等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经我院复核认定后,每项分别加10分计入总分。如有同一种类多次获奖,不重复加分。 7、获得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小品中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考生,经我院认定后,加5—20分计入总分。 8、文化联测语文、数学成绩都不低于 级者,录取前加30分计入总分。 9、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中等级为A的每科加5分,等级为 的每科加3分,C、D级不加分。 上述第1、6、7类考生需向我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所在中学或相关主管部门的公章),于4月1日前邮寄至明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8年招生政策为准。
7、面试时间:面试具体安排提前公布在我院招生网,请考生注意提前查询或咨询。
8、需要参加面试的考生,到我院面试时需交纳面试费60元/生,面试费用由我院现场收取。 六、录取规则 1、文理类考生总成绩=学测科目成绩+文化联测成绩+优录奖励分;美术类考生总成绩=学测科目成绩+文化联测成绩+美术专业省统考成绩+优录奖励分。学测科目成绩、文化联测成绩由相关科目等级折换为分数,即A=90分,B=80分,C=65分,D=50分。专业统考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 2、录取控制线由我院根据招生计划数、考生测试成绩和报考人数,分别按照文理类、美术类划定并进行录取。免全省文化联合测试的考生必须面试合格,其余考生必须取得全省文化联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全部三门科目的成绩,美术类考生还需取得专业省统考成绩,方可参加我院录取。 3、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的志愿,按考生总成绩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报考理工科类专业的考生按照“数语外”顺序、报考管理类、美术类专业的考生按照“语数外”顺序,比较特征分进行排序后由高到低录取。 七、优录及加分政策(一)免文化联测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无需参加省文化联测,经我院复核、面试合格后,可直接录取入学并优先保证就读专业。 1、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达到1A或4B及以上。 2、获得校级及以上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的考生。 3、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创新实践、学科竞赛,获得县(市)级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上述第1项免文化联测的考生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申请第2、3项免文化联测的考生需向我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所在中学或相关主管部门的公章)和免考申请表,于1月15日前邮寄至明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答案来源于:2018年明达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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