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不设专业分数级差。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服从调剂且有尚未完生计划的专业,按照分数从高到低进行调剂,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2.特殊省份录取原则:浙江省按照该省规定予以录取;江苏省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选测科目和等级按照招生计划中公布内容为准;内蒙古自治区采取“专业清”的原则进行录取。
2018年牡丹江师范学院本科文史、理工类专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