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8年民办四川天一学院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2018年民办四川天一学院招生章程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5 17:30:00 解决时间:2018-06-09 09:45

满意答案

第十一条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对进档考生按总分顺序,根据专业志愿安排专业。文科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首先按语文成绩录取;如语文成绩相同,按外语成绩录取;如外语成绩也相同,按数学成绩录取);理科考生总分相同时,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依次排序(首先按数学成绩录取;如数学成绩相同,按外语成绩录取;如外语成绩也相同,按语文成绩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录取未满额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06-09 09:45

类似问题答案

2018年民办四川天一学院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总分顺序,根据专业志愿安排专业。文科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首先按语文成绩录取;如语文成绩相同,按外语成绩录取;如外语成绩也相同,按数学成绩录取);理科考生总分相同时,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依次排序(首先按数学成绩录取;如数学成绩相同,按外语成绩录取;如外语成绩也相同,按语文成绩录取)。(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民办四川天一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通过填报志愿,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进档考生录取排序办法:按照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总和统一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同时遵循各省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相关规定)。(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民办四川天一学院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并根据教育部当年颁布
第八条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并根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民办四川天一学院组织机构学院成立招生录取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录取工作重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院成立招生录取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录取工作重大事宜。(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民办四川天一学院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陆民办四川天一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第十七条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陆民办四川天一学院招生网站查询。第四章附则第十八条学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民办四川天一学院在录取过程中,学院可依照各省
第十三条在录取过程中,学院可依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在招生录取过程中调整招生计划,需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民办四川天一学院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
第十七条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陆民办四川天一学院招生网站查询。(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原则: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院录取将遵循平行志愿投档原则,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察,择优录取。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院录取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2.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总分优先的原则,将进档考生从高(阅读详细内容)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