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办四川天一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主管招生院长和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处,下设招生录取组、考务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财务组。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民办四川天一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2018年民办四川天一学院发布单独招生监督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