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分条件:
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或市赛一等奖及以上的,或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在职在岗的,或工作满3年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总分可加10分,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
2、办理时间:2018年4月14日8:30至17:00
3、办理地点:学院行政楼一楼大厅
3、办理程序:
⑴2018年4月14日现场确认时考生本人填写《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分类考试招生加分登记表》;
⑵考生须提供获奖证书、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进行核查,复印件我院留存,暂未领取获奖证书的,须提供竞赛举办主管部门开具的获奖证明;
⑶学院按照规定进行加分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期一周),加分生效。
2018年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药学基本技能测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