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在学院单独测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
2.单独测试招生计划纳入学院2018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录取数据由省教育考试院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3.单独测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能转入其它学校;现代学徒制培养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能转入其它专业。
4.通过单独测试招生被学院录取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困难学生资助、奖学金、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5.录取原则:
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学院单独测试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依考生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1)报考现代学徒制培养的考生提前录取,采取“一专业一线,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占用贫困县区(含插花县区)和普通单招计划,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贫困县区(含插花县区)和普通单招录取。现代学徒制专业不调剂。
(2)58个贫困县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录取原则:采取“一县一线,分数优先”的平行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所在县区相同且分数相同者一并录取,同时追加贫困计划。
(3)所填报志愿因分数不够未能录取且不服从调剂者取消录取资格。
6.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7.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凡被学院单独测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享受全国普通高考录取同等待遇,不再参加普通高考、三校生对口升学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普通高考和三校生对口升学考试。
8.学院录取的新生户口迁移按照上级部门要求采取属地化管理,需迁转到学院。
9.录取结果可登陆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查询。
10.学院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审批结果,于5月底前邮寄录取通知书。
2018年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测试招生方案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