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专业名称专业代码所属分院01园林技术510202农林科技分院02畜牧兽医51030103工程机械运用技术60020604建筑工程技术540301土木工程分院05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54040406工程造价54050207道路桥梁工程技术60020208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60060609数控技术560103机电汽车分院10机电一体化技术56030111智能控制技术56030412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6070213计算机应用技术61020114护理620201卫生医疗分院15助产62020216药学62030117会计信息管理630304财经商贸分院18电子商务63080119物流管理63090320烹调工艺与营养64020221旅游管理640101旅游服务分院22导游64010223动漫设计650120教育艺术分院24学前教育670102
第九条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记录。
(2)身体健康。考生必须参加今年县(区)招办组织的高考体检,体检合格。
(3)必须已参加了我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且考生必须是应届毕业生。
(1)全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均可于4月11日8:00至4月16日18:00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或http://art.***),根据网站提示进行申报。
(2)考生只能申报一所综合评价招生院校,考生应全面考虑并确定报考院校后,再在网上填写申报材料。
(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须于4月14日至4月16日参加由报考专业所属分院举行的统一面试,具体要求请自行咨询各专业所属分院。
(4)考生面试时务必将相应的纸质申报材料交送各分院招生与就业办,否则将不予录取。
(5)考生面试时可携带各类获奖证书原件,我院将根据获奖情况优先录取。
第十一条申报材料及资格审查。
(1)考生面试时需向我院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普通高中毕业生需提供高中学业水平(会考)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材料;中职学校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材料(具体要求请咨询报考专业所在分院)。
(2)考生在报名过程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和学业水平成绩,严禁弄虚作假,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3)考生所提供的纸质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申报内容相一致,不一致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4)未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交送学院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二条资格复查。考生入学后,需提供身份证和证书原件,学院将对考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体检不合格或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批准备案。
第十三条录取原则。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由各分院根据专业特点对报名考生进行综合评价,按计划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录取过程。
(1)4月11日8:00至4月16日18:00考生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将发出面试通知。
(2)4月14日至4月16日,由各分院组织面试,产生拟录取结果。
(3)4月17日,各分院将拟录取结果上报学院招生就业处汇总,并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审定通过将录取结果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并同时在网站(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各分院)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8月份,与统招录取考生一并发放《高考录取通知书》。
第十五条根据甘肃省关于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有关通知精神,凡被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或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招生考试。未被我院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或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招生考试,不影响被其它学校录取。
第十六条严守“十公开”、“六不准”
“十公开”:确保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公开、高校招生章程公开、高校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等。
“六不准”: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礼品;不准有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第十七条严格实施“阳光招生”。
学院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综合评价招生有关规定和程序开展工作,坚决不录取不符合政策的考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生源并接入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不收取国家和省政府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十八条通过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新生进入学校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毕业文凭和享受资助政策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第十九条学院收费严格按照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学费4500元/年·生。
第二十条招生咨询点及学院地址。为方便广大考生,我院在兰州市主城区设立两处招生咨询点:1、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北路5号(原兰州女子中等专业学校招就办)2、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湖东街3号(原兰州理工中等专业学校招就办)。联系方式详见第二十一条。
学院地址:甘肃省兰州新区职教园区(兰州新区九龙江路500号) 邮政编码:730300
学院网址:http://www.*** 联系电话:0931-6515061 0931-6515023
第二十一条面试地点及联系方式。
序号专业名称所属分院面试地址联系电话QQ群01园林技术农林科技分院兰州市西固区范坪18号(原兰州园艺学校)新区:0931-6515159市区:0931-畜牧兽医03工程机械运用技术04建筑工程技术土木工程分院兰州市城关区左家湾19号(原兰州城市建设学校)新区:0931-6515266市区: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06工程造价07道路桥梁工程技术08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09数控技术机电汽车分院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湖东街3号(原兰州理工中等专业学校)新区:0931-6515337市区:0931-机电一体化技术11智能控制技术12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13计算机应用技术14护理卫生医疗分院兰州市城关区第一新村103号(原兰州市卫生学校)新区:0931-6515203市区:助产16药学17会计信息管理财经商贸分院兰州市七里河区建兰路120号(原兰州市商业学校)新区:0931-6515311市区:0931--电子商务19物流管理20烹调工艺与营养21旅游管理旅游服务分院兰州市城关区五泉路83号(原兰州旅游中等专业学校)新区:0931-6515358市区:0931-8155439 导游23动漫设计教育艺术分院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北路5号(原兰州女子中专)新区:0931-6515227市区:0931-学前教育
兰州现代职业学院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七日
2018年兰州现代职业学院综合评价学院根据办学定位和条件,确定并申报当年综合评价招生专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