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录取类别如需由非定向转为定向,或定向转为非定向,请及时与录取学院联系。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考生、定向单位、兰州大学),不需将档案转至我校录取学院;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不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需将档案转至我校录取学院。
如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请与录取学院联系获取协议书。
(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非在职考生(没有工作单位),需将档案寄至我校录取学院。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在职考生(有工作单位),不需将档案寄至我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均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请与录取学院联系获取协议书。
2018年兰州大学研究生拟录取考生复试结束后有关工作事项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931-8912168,0931-8912440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