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入学后与县(市、区)人民政府(报考的设岗县、市、区)和培养高校签订正式的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承诺毕业后到乡村教学点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
2.学生在校培养期间,除免除学费、住宿费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费外,享受国家奖学金等全日制在校生享受的相关政策。
3.学生毕业后按照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的相关规定就业(不再参加招教考试)。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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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育 | 衡水凌鹰会计学校 | 3 | -- |
小学教育 | 盐城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2.5 | -- |
小学教育 | 梧州学院 | -- | -- |
小学教育 |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级职业学校 | -- | -- |
小学教育 | 东营市黄河口职业技术学校 | 3 | -- |
小学教育 | 安徽工商职业学院 | 2 | -- |
2018年洛阳师范学院小学教育(全科教师)有关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