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2018年学校招生计划总规模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其中预留计划主要用于本科平行志愿同分数等遗留问题。招生计划公布有三种形式:一是由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学校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河南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学校招生工作信息网、洛阳师范学院阳光招生微信公众平台等网络媒体方式向社会公布,三是通过学校招生简章、招生宣传材料等纸质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录取时,男女比例、外语语种不限,各专业考生入校后的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十三条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四条学校录取工作依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五条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档案投档至学校后,采用志愿优先的方式,根据专业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先录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后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直至完成专业计划;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又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参照考生所填报的相应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录取;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同时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同分数(不含小数部分)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
第十六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档案投档至学校后,采用志愿优先的方式,根据专业计划数,按各专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1.播音、编导类专业录取规则: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后,①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文化成绩40%和专业成绩6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数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仍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总分(不含小数部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总分仍相同的,按高考文化分的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②戏剧影视文学、编导专业按文化成绩60%和专业成绩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数考生,按高考文化总分(不含小数部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总分仍相同的,按高考文化分的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
2.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后,①美术学、书法学专业按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数(不含小数部分)考生,按高考文化总分(不含小数部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总分仍相同的,按高考文化分的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按文化成绩占50%和专业成绩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数考生,按高考文化总分(不含小数部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总分仍相同的,按高考文化分的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③绘画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数考生,按高考文化总分(不含小数部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总分仍相同的,按高考文化分的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
3.音乐、舞蹈类专业录取规则: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后,①音乐学专业(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按文化成绩40%和专业成绩6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数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仍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总分(不含小数部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总分仍相同的,按高考文化分的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②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按照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数考生,按高考文化总分(不含小数部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总分仍相同的,按高考文化分的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
4.按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公式:
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专业:
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总分)×4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60
戏剧影视文学、编导专业:
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总分)×6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40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
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总分)×5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50
5.对录取规则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照该省相关文件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后,①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依据考生志愿,按照高考文化总分(不含小数部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②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要求,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专项考试和文化考试,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总分(满分600分)的30%,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考生专业成绩低控制线不低于40分。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组织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上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
第十九条收费标准
新生收费项目分为学费、住宿费两类: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方式和时间缴纳学费、住宿费。
经河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批准,我校住宿费标准为:800-1100元/生?学年(由学校统一安排);
各专业学费标准按河南省发改委批准的标准执行,具体如下:
文史类普通本科专业:3400元/生?学年
理工类普通本科专业(含体育类):3700元/生?学年
艺术类普通本科专业:5700元/生?学年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8000元/生?学年
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15000―18000元/生?学年
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本科专业:12000元/生?学年
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专科专业:8000元/生?学年
少数民族预科班:20000元/生?学年
我校小学教育(全科教师方向)本专科计划为河南省、洛阳市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培养计划,学费、住宿费由河南省政府、洛阳市政府统筹安排,学生不再交纳。
预科升入学生按照升入专业科类交纳学费。
马来西亚合作办学项目本科专业
国内期间:学费18000元/生?学年;
住宿费800-1100元/生?学年(由学校统一安排);
(在马来西亚期间):学费马币22000/生?学年(由马来西亚方收取)。
住宿费:马币550-750/每月(由马来西亚方收取)。
第二十条学校建立有完整的学生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中职国家助学金、洛师勤学奖学金以及社会奖助学金等;为家庭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定期为家庭困难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
2018年洛阳师范学院本专科层次招生计划及政策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