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设计学类、书法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美术学专业六大类别进行录取。
依据分数优先原则,文理科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统一排名,按照考生填报的高考志愿顺序录取。
报考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设计学类、书法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考生须严格按照所报校考志愿范围内填报高考志愿。
报考美术学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美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考生无需我院校考报名,以考生填报的高考志愿为准。
高考报名的辽宁省考生、外省考生分别在各专业成绩排名第一,文化课总分低控制线可降5分,参加排队录取。
(2)录取过程中如果出现并列情况:
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录取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如文化课总分并列,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优先录取。
设计学类、书法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录取专业课总分高的考生;如专业课总分并列,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优先录取。
美术学专业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优先录取。
(3)录取后的专业及专业方向分配
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书法学专业除外),须按学院规定登录指定网站填报相关专业(或专业方向)信息,根据本人志愿选择相关专业及专业方向信息,以便入学后到相关专业学习。学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在被录取的类别中选择专业及专业方向进行填报,不填报者视为服从。按照考生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该专业及专业方向分配的计划数,依据考生录取分数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分配。如遇分数相同,则按“录取办法”第(2)条的规定执行。
2018年鲁迅美术学院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录取办法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