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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总则

2018年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总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8 14:36:00 解决时间:2018-07-15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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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的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院全称: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2330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莱芜高新区山财大街1号

邮政编码:271199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八条 学院简介:学院是2000年10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现占地839亩,建筑面积26.3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7.63亿元,仪器设备总值1.16亿元,馆藏图书84.65万册。在职教职工723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68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349人。现设有机电工程系、机械与汽车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冶金与建筑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商务管理系、师范教育与艺术系、医学技术与护理系8个系,18个研究院所,1个省级机械基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山东省粉末冶金先进制造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研究院(山东江河湿地生态研究院),建有216个校内专业实验实训室、267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现有招生专业41个,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10491人。

第九条 办学特色:学院坚持“服务莱芜、辐射周边,工科为主、多科并举,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建设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高职院校”的办学定位,坚持“特色立院、质量强院、文化兴院”的办学方针,坚持“人人成才、人人就业”的培养目标,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逐年提高。逐步形成了校企一体的办学特色、工学结合的教学特色、引领产业发展的技术研发特色和有利于学生职业素养全面提升的校园文化特色。

第十条 办学成就:学院建有8个山东省高职高专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5个省级教学团队,29门国家级和省级精品课程。4个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建设项目,2个中央财政支持的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项目。1个省级机械基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现有36名教师荣获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省劳动模范、山东高校十大师德标兵、省优秀教师、省教学名师、省青年技能名师等省级以上荣誉。荣获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1项、一等奖1项;山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学生在国家级和省级技能大赛中共获得各类奖项600余项。其中国家级一等奖22项、二等奖37项;省级特等奖7项、一等奖106项、二等奖172项。自建校以来共为社会输送各类技能型人才2万多人,就业率始终保持较高水平。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07-15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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