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为保证六盘水师范学院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六盘水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六盘水师范学院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条六盘水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原则为“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六盘水师范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四条学校全称:六盘水师范学院。
第五条学校代码:10977。
第六条办学层次: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兼有普通专科教育。
第七条办学类型:普通全日制。
第八条办学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明湖路288号。
第九条学校简介:学校地处有“中国凉都”之称的六盘水市,与明湖国家湿地公园融为一体,被誉为“贵州美大学校园”,被评为“贵州省文明校园”。2013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资格,2015年列为贵州省向应用型转型发展试点院校,2016年通过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并列入贵州省“十三五”规划期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17年开始与辽宁师范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学校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学生为中心,以质量为根本”的办学理念,以建设区域性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院校为目标,着力培养教师、工程师等应用型人才。学校现有教职工734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61人,硕、博士共400人,市管专家23人,双师型教师58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8000余人。学校大力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德国德累斯顿应用技术大学、台湾地区等7所高校结为友好学校。每年均选拔优秀学生到台湾地区高校、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辽宁师范大学等研修和交流学习。
第十条六盘水师范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2018年六盘水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