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纪检监察小组,负责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过程中的纪律监察工作。凡属考试与录取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二)单独考试的命题、考试与评卷在省教育厅和省招考办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严格执行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原则,加强考试全过程监督和检查,做到万无一失。
(三)通过我院网站及省招生办指定网站,将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考生报考条件、招生计划、文化课及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拟录取名单、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予以公布,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四)加强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2018年辽宁政法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高中)录取时间及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