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工作:
在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和纪检监察小组的监督下于4月8日-11日进行。
(二)录取办法:
1、按考生总分(文化课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2、按照考生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次录取,同分数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成绩高者排序录取。文化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均相同的,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录取。
2018年辽宁政法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高中)录取时间及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