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实施网上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1.录取分数线的划定: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确定录取分数线。
2.录取方法: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及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技能、专业综合课、文化基础课成绩优先录取。
3.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提交学院党委会批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三天后,上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4.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单。核实投递信息,确保录取通知书准确投递。
5.按教育厅文件规定,已被辽宁省统一组织的中职升本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我院中职升高职单独招生考试录取。既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又参加我院6月份的高职单招考试的考生,按省招考办录取备案时间先后为序,以先录取备案的结果为准。
6.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7.单独招生的新生与统招录取的新生同时报到入学,学院将在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2018年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招收中职毕业生)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