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教育部和我校复试规定,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工作。
(2)对参加复试的教师进行选拔,并对参加人员进行有关相关培训,增强复试人员的责任感,提高复试的公平公正性,确保复试质量。
(3)负责组织本学院各专业课笔试(包括同等学力加试)、面试。
(4)负责审核本学院各专业笔试、面试的记录表、成绩单、复试结果,并对复试结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