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在考场外集合,由考务人员统一带入候考室。基础课笔试开考后立即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
(二)考生须自备各种乐器(钢琴、大件打击乐器除外)。
(三)专业面试时考生必须按抽签顺序号参加考试,如抽签未到者按弃考处理。
(四)音乐表演演奏专业方向的考生专业面试时须自选相当于中级或以上练习曲、乐曲各一首,总计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不用伴奏。若考生只演奏一首曲子,只能在合格段及以下评分。
(五)考生如报考两个(或以上)专业之间因抽签造成的考试时间冲突,请及时到统考考务咨询处(第二教学楼一楼)登记解决。
(六)考生须持2B铅笔、橡皮、格尺、黑色碳素笔等文具参加听音、乐理笔试考试,字迹要工整、清楚,不得使用修正纸、涂改液等。答题要规范,答案只能写在答题卡上,写在试卷或草纸上的,一律作废。
(七)严禁考生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具有拍照功能的器材及与考试有关的学习资料进入考场。凡携带者,考前如不交出,开考后一律按违规处理。
(八)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不准暗示或说明考生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否则,考生考试立即终止,按违纪处理。
(九)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5号)文件第五条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规定:“特殊类型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特殊类型考试招生中违规的考生、高校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从严查处。其中,凡在特殊类型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包括伪造骗取报名资格、在体育测试中服用兴奋剂等情况,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相关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发现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有关法律处理。”
2018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舞蹈类专业统考时间安排与要求考试地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