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具体组织、操作办法由各市制定。
2.报名前各地要将高考报名条件、办法、程序、要求和资格审查内容及办法等向社会公开,并将有关情况通知到每一位考生。
3.报名前县(市、区)招考办应配备并培训报名工作人员,指导报名点工作,保证设备、人员和技术到位
4.县(市、区)招考办负责组织报名点进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用考生身份验证系统的采集设备采集考生照片和考生左右食指指纹(左右食指无法采集时采集拇指指纹);严禁使用照片通过翻拍、扫描等手段采集考生的照片信息和代替他人按指纹。
5.报名期间,各报名点工作人员要耐心解答考生关于报名中的各种问题,组织、指导考生严格按照网上报名的程序和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输入有关报名信息,完成报名工作。
6.县(市、区)招考办、报名点应根据自身条件和考生情况,尽可能提供上网计算机等设备,并自行决定是否准备用于代考生缴费的银行卡(已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
7.各地及报名点要高度重视信息管理工作,加强领导,健全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层层签订工作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切实保证考生信息的准确与安全。
8.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考生的思想品德考核由所在中学负责,其他考生的思想品德考核由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
9.随迁子女考生报名信息( 含姓名、性别、所在学校、班级、父母工作单位或职业、居住地、户籍地等)须于2018年1月初至4月底之间在考生所在市、县(市、区)学校分别公示,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公示须注明市招考办的监督举报电话,监督举报电话在工作时间要有人值守、接听,对有效举报线索要认真调查并及时反馈调查情况。
2018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有关工作职责及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