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投档工作开始之前进行。
2.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
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不单独设置录取批次,院校志愿作为普通类本科批次院校志愿的组成部分一并填报。
3.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对于已经投档并应被录取的考生,不允许考生自愿申请退档。
答案来源于:2018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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