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
凡列入2020 年及2021 年不再招生的专业,2018 至2020
年专业综合课程考试科目原则上保持与2017 年考试科目不变,个别专业的科目可作适当调整;2021 年及以后继续招生的专业,自2018 年起原则上每个专业至少有一科专业综合课程考试科目发生变动;2021 年及以后,所有继续招生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的确定采取随机方式进行。2018年专业综合课程考试科目和技能考核要点见附件1.2。
2018年辽宁省教育厅进一步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关于中职升高职考试组织的调整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