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技术线路正确,知识产权清晰。
(二)申报单位原则上为湛江市内注册的科研机构、高校、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项目申报内容要求。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项目申报书所填写的人员信息、研发内容、技术经济指标、自筹经费使用等内容在签订合同书时原则上不可修改调整,请申报人慎重填写。
(三)项目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并出具自筹经费承诺函作为附件材料(要求每个项目自筹经费0.5万以上)。
(四)申报单位必须具备与申报项目内容相关的基础和能力,所有申报资料均必须真实可靠,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申报需同时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具资质查新机构提供的查新报告及其他佐证材料。
(六)项目负责人有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2项及以上不得申报,一经发现即列入申报信用黑名单,并撤销申报项目。
2018年岭南师范学院基础教育学院组织申报湛江市非资助科技攻关计划项目自筹资金承诺函-模板.doc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