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0.7+复试成绩×0.3
三、录取工作
1.在确定拟录取名单时,相同专业和研究方向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招生计划内,如排名末位考生总成绩并列,则按初试总成绩、初试专业课总成绩、复试成绩顺次排序,即总分相同时,先看初试总成绩、再看初试专业课总成绩、再看复试成绩等。
2.关于调剂录取:各专业招生计划按“2018年博士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的人数执行。没有完生计划的导师可根据本人专业方向及培养要求,从相同一级学科的报考其它导师的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调剂实行导师、考生双向选择。双向选择确定后,由考生填写《辽宁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调剂录取审批表》(点击下载),提出书面申请,经工作小组初审同意后向研究生院报批。调剂录取不受成绩排名限制。
3.关于破格录取:破格录取的前提条件是招生导师无合格生源且无法调剂录取(需阐述无法调剂录取的理由)。破格录取的程序是:①考生填写《辽宁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破格录取审批表》(点击下载),向导师提出书面申请;②导师对申请人进行全面综合考核以确定是否同意破格。同意的,要说明破格录取的理由;③学术委员会对导师提交的破格录取的理由以及无法调剂录取的理由进行审议,审议通过的申请及相应材料由学院学术委员会给出明确意见,经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④学院将所确定的破格录取人员的名单及其相应材料报学校审核、备案。凡破格录取的,学校将在博士录取名单公示时注明“破格”,接受社会监督。
4.6月8日前各学院(中心)录取结束,具体安排请考生与相关单位联系。
5.录取结束后,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上网公示10个工作日。
6.拟录取名单经公示后报省教育厅,经省教育厅录取检查通过后报教育部审核批准。
四、招生工作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411-82153737。
2.校纪委监督电话:0411-82158313。
五、本办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6月1日
2018年辽宁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总成绩的计算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