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考生可报考两个志愿以及一个服从志愿;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总分优先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时、按照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沈阳校区:
报考师范类专业的普通高考生文化课两项成绩总和达到120分及以上,职业适应性测试达到60分及以上,按照考生选择的专业志愿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阜新校区:
报考师范类专业的普通高考生文化课两项成绩总和达到100分及以上,职业适应性测试达到50分及以上,按照考生选择的专业志愿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蒙古族和朝鲜族考生报考民族语言类专业,首先参照普通高考生录取办法录取,如未录满,不受低录取控制线限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满额为止。
中职升高职考生限报一个专业志愿(两个校区相同专业可兼报,按考生志愿顺序录取)。
中职升高职考生按照招生计划和考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专业综合科成绩、技能考核成绩总和)划定低录取资格分数线,其中职业技能考核60分以下(不含60分)成绩的取消录取资格,对达到低录取资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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