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各学科非全日制的国家分数线、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新生报到后,学校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018年辽宁科技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职人员攻读硕士研究生)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