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国家教育法规的规定,高等教育为非义务教育,学生按规定缴纳学费及相关费用是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履行的义务,因此学生必须按规定缴费。对于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并符合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具体申办步骤如下:
(一)提供申报资料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表(到当地学生资助管理部门领取);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到当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下载打印);
3、借款申请人的身份证、新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被录取学校相关收费标准(学费及住宿费)、开户行名称及账号(我校开户户名:辽宁工业大学,开户银行:辽宁省锦州市锦州银行上海路支行,账号:);
4、借款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的复印件;
5、经办银行规定的其它资料。
(二)签订贷款合同。经审批同意发放的贷款,经办银行与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当面签订《助学贷款合同》。
(三)高校确认。
1、通过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到校报到时将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交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网上确认。
2、通过农村信用联社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到校报到时将农村信用联社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单》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单》交到学校助学贷款办公室,经学校确认盖章后,在当地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单》以邮寄或其他有效方式送达本人申办地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2018年辽宁工业大学助学贷款(咨询电话:0416-4199300)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