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根据《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我校考生成绩实际情况,确定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见附件),并通知考生。
(二)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按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到,接受资格审查,并提交下述材料:
1.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定证明,无此证明者不予录取。
2.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就读学校有效学生证和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同等学力考生提交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加盖有教务部门公章的在学证明,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复试思想政治审查表》如实填写,并盖章,(见附件)。
5.资格审查报到时间:3月23日8:30-11:30,地点:3号教学楼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