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时学校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其他证明材料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无法在教育部指定网站查询且无法提供权威机构出具认证报告的,学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和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具体见招生章程附录。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法律(非法学)专业复试的考生暂不加试。
(3)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复试中进行,由学校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018年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时间、地点及方式由学校自定。在复试前(3月末)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