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要求
1.复试时间
辽宁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普通招考方式)复试时间为2018年4月26日—5月10日。各专业复试时间由各学科自行确定,并提前告知相关考生。
2.各培养单位应根据本方案,结合学科特点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公布执行。
3.所有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通过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总成绩的60%。
(二)具体要求
1.资格审查
复试时研究生院将对参加复试的考生再次进行资格确认。未参加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应届硕士毕业考生、已获硕士毕业证书的考生、仅获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在域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应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并留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在报名阶段未取得但在复试之前已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考生,除持准考证、身份证、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外,还需提供硕士层次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2.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
该项考核由各培养单位复试小组进行。
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复试程序要做到完整规范,考场记录、复试成绩和复试评语应留存备查。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所有复试所涉及考试材料、监控录像、影音资料等须保存至复试结束后一年。若复试小组需对考生进一步考查时,可再次安排复试,再次复试前需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复试小组要对复试结果负责。
复试方式为面试或面试笔试相结合。复试小组成员应坚持原则,公平、公正,认真负责地做好复试工作;笔试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面试过程中,考生所报考导师所给分数和其他老师所给分数的权重由各培养单位确定。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未达60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复试中不进行笔试考试的专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的100%。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复试中进行笔试考试的专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占复试成绩的50%,加权后复试总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未达60分,或笔试成绩未达60分,或者加权后复试总成绩未达60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加试单科未达60分者,不录取。
为在复试中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可提供获奖证明及发表的学术成果材料等,该项材料交各复试组审查。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心理素质测试及体检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各复试组在对考生进行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的同时要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研究生院在考生报考时对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函调。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心理素质测试工作由心理咨询中心负责完成,各单位合理安排本单位考生参加心理素质测试时间。
考生可到辽宁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也可选择就近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于2018年5月10日前将体检结论提交研究生院。
2018年辽宁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普通招考初试成绩及复试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议定,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低分数线为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