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申请人所提交材料转交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二级学科所在院系,由院系博士后工作小组进行初步审核。
(二)经初步审核同意后,申请进站人员接受校博士后流动站管理委员会审核,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学术水平等进行综合考评,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三)将经过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审批后的拟录用人员报省博士后服务中心核准批复。
(四)依据省博士后服务中心批复结果,发放入站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