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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办法说明

2018年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录取办法说明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9-29 12:27:00 解决时间:2018-04-26 08:42

满意答案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为105%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省份的调档比例按各省招办要求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多于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它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在其它志愿上线考生中,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在考生分专业录取过程中,对未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对报考志愿相同、分数相同的考生,理科按理综合、数学、语文、英语,文科按文综合、语文、数学、英语顺序录取。

6.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86609918

024-86609919

传 真:024-88797811

通信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开发区蒲硕路88号

邮 编:110122

网 址:www.***

E-Mail:lncjxy@***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04-26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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