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单独招生工作在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督导处、党政办的全程监督下,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我校与单独招生工作相关部门负责人签订考试安全责任状,与有关工作人员签订考试保密责任状,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工作人员,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其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24-89745550、89745560
2018年辽宁传媒学院单独监督机制与责任追究制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