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术类本、专科专业:
1.本科批次: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取得所在省美术统考本科专业合格证,文化课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线以上。
1.1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本科批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各省规定的折算方式折算后计算综合分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1.2对采取其他投档方式的省份本科批次,按专业志愿优先录取,综合分:文化课60%+专业课40%,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018年我校在辽宁省本科批第一阶段(美术类)平行志愿录取,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2018年我校在辽宁省本科批第一阶段(美术类)平行志愿录取,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2018年我校在辽宁省本科批第一阶段(美术类)平行志愿录取,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2018年我校在辽宁省本科批第一阶段(美术类)平行志愿录取,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2.专科批次:美术类考生参加本省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规定的艺术类专科控制线以上。
3.1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专科批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各省规定的折算方式折算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3.2对采取其它投档方式的省份专科批次,按照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018年我校在辽宁省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美术类)平行志愿录取,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2018年我校在辽宁省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美术类)平行志愿录取,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2018年我校在辽宁省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美术类)平行志愿录取,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2018年我校在辽宁省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美术类)平行志愿录取,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2)非美术类本、专科专业:
1.本科批次:报考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与影视文学、戏剧与影视导演专业的考生须取得所在省相应统(联)考本科专业合格证,文化课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线以上。
1.1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本科批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各省规定的折算方式折算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1.2对采取其他投档方式的省份本科批次,按专业志愿优先录取,综合分:文化课60%+专业课40%,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本科批次:报考书法学专业的考生须取得所在省相应统(联)考专业合格证,若无相应统(联)考,我校则承认其他本科院校书法学专业校考成绩,文化课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线以上,按专业志愿优先录取,综合分:文化课60%+专业课40%,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本科批次:报考录音艺术专业的辽宁省考生须取得考生所在省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表演、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本科专业合格证,文化课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线以上,按专业志愿优先录取,综合分:文化课60%+专业课40%,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专科批次:报考影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表演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取得所在省相应统(联)考专业合格证,若无相应统(联)考,则承认我校对应本科专业校考成绩(如生源不足则同时承认其他院校校考专业成绩),文化课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专科控制线以上,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普通类本、专科专业: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对于使用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在分数优先的原则内,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对于使用有序志愿录取的省份按专业志愿优先录取。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对于使用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在分数优先的原则内,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对于使用有序志愿录取的省份按专业志愿优先录取。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对于使用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在分数优先的原则内,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对于使用有序志愿录取的省份按专业志愿优先录取。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对于使用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在分数优先的原则内,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对于使用有序志愿录取的省份按专业志愿优先录取。
(4)校考录取原则:
凡我校组织校考的省份,若生源省有省统(联)考,考生须获得相应省统(联)考专业合格证,且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线上,按我校校考专业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生源不足,我校则同时承认省联考与校考成绩),如校考专业课成绩同分,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如文化课成绩同分: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
终解释以我校招生章程为准。招生章程现已发布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通过辽宁传媒学院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平台向广大考生公布。
学院网址:http://www.***/
招生热线:024-89745555、89745666、89736675、89736676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院!
凡我校组织校考的省份,若生源省有省统(联)考,考生须获得相应省统(联)考专业合格证,且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线上,按我校校考专业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生源不足,我校则同时承认省联考与校考成绩),如校考专业课成绩同分,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如文化课成绩同分: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
终解释以我校招生章程为准。招生章程现已发布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通过辽宁传媒学院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平台向广大考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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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解释以我校招生章程为准。招生章程现已发布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通过辽宁传媒学院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平台向广大考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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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我校组织校考的省份,若生源省有省统(联)考,考生须获得相应省统(联)考专业合格证,且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线上,按我校校考专业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生源不足,我校则同时承认省联考与校考成绩),如校考专业课成绩同分,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如文化课成绩同分: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
终解释以我校招生章程为准。招生章程现已发布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通过辽宁传媒学院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平台向广大考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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