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考生类别分普高、中职(往届生)、中高职衔接试点升学班三大类划定第一次录取控制线。医卫类专业单独划线录取,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根据考试成绩按招生计划依次择优录取。
2.确定拟录取名单。学院根据考试成绩排序,分批次提出拟录取入围名单,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根据考生类别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录取。
3.公布录取结果。拟录取名单报学院审核批准后,在我院校园网上公示7天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由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后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可在录取结束后登陆省教育厅指定录取结果公布网站或我院网站查询,也可拨打我院招生电话0738-8360973,8360978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