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文理科专业录取原则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进档考生按高考分数由高到低,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对于投档分相同的考生,若所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科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科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编导
使用各生源省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折算办法为:按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折算形成综合分(综合分=考生专业成绩*生源省高考文化满分/生源省专业统考满分*30%+考生高考文化成绩*70%);若综合分相同,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综合分、文化成绩均相同,依次按语文、文(理)科综合、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2.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使用各生源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分“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折算办法为:按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折算形成综合分(综合分=考生专业成绩*生源省高考文化满分/生源省专业统考满分*70%+考生高考文化成绩*30%);若综合分相同,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综合分、专业成绩均相同,依次按语文、文(理)科综合、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3.音乐学、舞蹈表演
山东省考生使用七校联考专业测试成绩,省外考生使用各生源省音乐学、舞蹈表演专业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相同,依次按语文、文(理)科综合、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三)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使用各生源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分“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折算办法为:按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折算形成综合分(综合分=考生专业成绩*生源省高考文化满分/生源省专业统考满分*70%+考生高考文化成绩*30%);若综合分相同,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综合分、专业成绩均相同,依次按语文、文(理)科综合、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2.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录取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四)春季高考录取原则
按照专业类别,根据考生的投档分从高到低录取。若投档分相同,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投档分、技能考试成绩均相同,依次按专业知识、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
2018年鲁东大学按照教育部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结合考生体检情况,择优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