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追究制度
加强领导,严肃纪律,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复试有关规定的单位或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取消导师资格和专业招生计划,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监督制度
聊城大学2017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举报电话:0635-8239267,邮箱:yzb@***.cn。
(三)信息公示制度。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信息及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接受考生的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复议制度。对在规定时限(自公布复试成绩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受理的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议。
聊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
2018年聊城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相关工作制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