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把关,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准确。申请人对在招生申请系统中填写的信息负责,招生学院应对申请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确保申请材料规范、准确。
(二)加强组织,确保申请审核工作及时有序开展。各招生学院要根据学校文件和工作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审核工作及时有效进行。
(三)妥善安排,确保工作文档齐全备查。各招生学院应妥善保管申请材料审核小组名单、招生申请审核工作方案,及招生学位授权点教师会议、招生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含参会人员名单、工作安排、会议审议情况)等相关工作文档,保证审核工作有据可查。
(四)各阶段工作应在规定的时间前完成,逾期不再受理任何形式的补报审核和材料。
对教师招收研究生申请审核工作若有疑问或文件未尽之处,可通过电话咨询,联系人:张老师,朱老师;联系电话:88663060,88661395。材料报送地址:研究生院培养处(综合楼6楼627室)。
附件:
附件1:湖北大学教师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办法-校研字﹝2015﹞23 号.pdf
附件2:湖北大学教师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办法-校研字﹝2015﹞24 号.pdf
附件3:湖北大学教师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办法-校研字﹝2015﹞25 号.pdf
附件4:申请表样表.zip
附件5:学院获得招生资格教师的公布模板.docx
研究生院
2018年4月3日
2018年开展湖北大学教师研究生工作要求类似问题答案